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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北市衛生局昨公布去年食、藥、妝違規廣告共2445件,其中以食品類占57%最多,其次為化妝品27%、藥物16%,屬新北市業者有591件,共裁處1337萬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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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中國時報)
衛生局指出,在食品項目中,裁罰金額最高者為麗基公司,該公司向愛之味買斷「愛之味健字號紅神孅」產品,透過電視及網路刊登廣告,原核准僅能刊登「根據動物實驗,有助減少體脂肪形成」,麗基卻過分誇大產品療效,有明顯誤導消費者之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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